身為一個人類學家, 李維史陀總是想像能夠活在能夠真正看到還沒被破壞, 被污染, 被弄亂的時代, 似乎每早五年, 就能夠多挽救一種習俗, 多了解一項祭儀信仰, 但他同時也明白, 在更早的時代, 他也無法獲得許多可用來增進知識的材料與研究方法. 當他抱怨只能看到昔日真實的一些殘影時, 卻可能對目前正在形成中的真實毫無知覺, 因為還沒長出足以理解它的能力. 在深入巴西叢林的同時, 不免自問: 為什麼我跑到這裡來? 我的目標是什麼? 我放棄了自己的環境, 自己的朋友和生活方式, 花費相當大筆的金錢和可悲的精力, 難道這一切的目的只是為了使自己能夠被十幾二十個處境悲慘, 註定不久就要絕種的人物所接受嗎? 如果人類學家是以研究人類社會為志業, 為什麼他要放棄眼前這個現成社會-自己所身處的社會, 把耐心與熱誠都保留給另外一個? 他承認這始於對出生的社會適應不良, 由於這種疏離感, 反而使他能較容易接近不同的社會, 從另一個社會的習俗風尚裡看到價值. 然而, 這是否顯示人類學家的標準不一致-在自己的社會是批評者, 在其他社會是擁護隨俗者? 人類學家辯稱, 這是為了追求科學的精確性, 為了取得有關社會的所有知識, 他就必須避免對一個社會做評斷. 李維史陀越是思考人類學家的本質, 越是相信是一種強烈的自責與批判性而催生出人類學家. 研究叢林深處的土著社會, 目的是建立一個人類社會的模型, 藉著這個模型, 也許我們可以區分出來哪些是人類社會無法動搖的基礎, 哪些是社會生活的原則, 用以改革從內部發展出來的種種缺陷.
李維史陀仔細的描述了波洛洛族的”互婚半族”文化, 其設計之複雜令我吃驚. 一個部族分為兩半, 一半為卻拉族, 一半為圖加壘族. 通婚規則如下: 一. 每個人都和其母親屬於同一個半族. 二. 一個半族的男人只能和另一個半族的女人結婚. 女人住在他們出生的房子, 結婚的時候, 男人住到老婆的房子去. 卻拉半族的喪禮由圖加壘族負責舉辦, 反之亦然. 每項社會或宗教活動, 都必須得到另一半族成員的幫助, 但各半族卻也擁有自己的神話, 傳統, 舞蹈, 利用自己的長處與其他族交換物品. 他們熱烈的互相交換女人, 交換財物, 交換各種服務, 使子女互婚, 互埋死者, 他們既把族群切半, 又使他們連結, 唯一的例外就是酋長, 他接受所有族群奉獻的食物與手工藝品, 但其實酋長拿到這些禮物以後, 馬上就會分配下去, 重建交易平衡. 在土著的語言中, "酋長"是"那個把人們團結起來的人", 也就是說, 酋長是被視為一個群體的成員"願意組成一個群體"而存在的理由, 而不是"已經存在的群體"需要一個中央的權威而製造出一個酋長. 酋長的權力來自族群的同意, 酋長承諾負起族群的整體安全, 這種"同意與契約"的政治組織顯然是人類關係的基本性質之一.
李維史陀不止去了巴西, 途中還經過印度. 美洲大陸與印度恰成兩個極端的對比, 一個是才剛被開發的新大陸, 地廣人稀, 一個是早在幾千年前就已經是人口稠密的農業國家, 其生活區域的循環達到極限. 他提出的觀察很有趣: 當一個社會人口太多的時候, 人類就會被誘發採取簡單的解決辦法: 認定同類的一部份沒有做人的權利, 使另一部份人獲得多幾十年的活動空間, 然後, 再把更多同類屏除在外. 印度在三千多年前發展出種姓制度, 迫使某些人淪為奴隸; 希特勒提出”雅利安人最優秀”來作為種族屠殺的立論基礎; 以伊斯蘭教為名, 一波接一波的恐怖攻擊; 歐洲越演越烈的難民潮爭議, 導致右派掘起, 大聲疾呼: 難民滾出去; 或是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的極端言論, 我們都在做一樣的事: 藉著貶低其他人, 來定義"非我族類"的標籤. 李維史陀說人的文明在新石器文化之後就沒有什麼大進化, 似乎也無法反駁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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