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 星期一

MINEBOOK掘冊--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第一部

有一句話是「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良鋪成的」, 為什麼常常有一些立意良善的法律無法達到它原本的目的? 

例如馬英九時期推出的22K方案, 原本是想立下最低限, 結果成了天花板, 所有的企業都覺得大學生就值二萬二. 2016 年吵得很兇的勞基法, 到底是要一例一休, 還是兩例, 我一開始原本也覺得如果要落實週休二日, 就是要修法成兩例, 但後來明白很多人真正的薪資都是算上加班的時數, 如果強制不能加班, 收入會大受影響. 再舉一個例子, 大家常常拿來攻擊的基本薪資, 每回時薪調整都是區區的幾元, 像南韓那樣一口氣月薪漲個一萬元不是很好嗎? 但是薪資調漲, 往往伴隨失業率升高, 因為資方負擔不起急劇的成本增加. 

今天介紹這本書《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是用經濟學的角度, 預測法律可能帶來的影響, 並且思考要怎麼制定法律, 才能避免每個人都是輸家的局面. 你可能會覺得怪怪的, 經濟學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 但法律追求的是公平與正義吧, 怎麼可以用經濟學的想法來設計法律呢? 其實如果一個法律符合經濟學的話, 它自然就會變得比較有效率, 也能減少訴訟的成本, 法律才會真正的發揮效用. 不然即使是立意良善的法律, 都有可能成為惡法.

「外部性」是什麼?

在經濟學的模型裡面, 往往會假設每個人都是理性的, 而市場就會以它那雙看不見的手, 推動雙方趨向一個最有效率的結果. 但這種簡化的模型裡面有幾個問題, 第一: 假設每個交易都是自願進行的. 第二: 假設交易不需要成本. 但真實世界並非如此, 例如住在台西村的人, 並不是自願吸到台塑工廠的廢氣, 我今天出門, 並沒有自願被車撞到..等等, 這種時候特別需要法律的介入. 

就以工廠污染為例, 承受汙染的是下風處的居民, 如果工廠不需要負責任, 那麼就代表這部份的成本被「外部化」, 生產物品的售價並沒有反應真實的成本, 導致物品生產太多, 售價太低. 假設今天法律規定環保署要直接管制, 但是有各式各樣淨化污染物的方法, 環保署沒有動機也沒有資訊去找到最有效率的淨化方法, 因此這個方式沒有辦法帶來最有效率的結果. 

經濟學家皮古(Pigou)提出了一個想法, 環保署不需要告訴工廠要怎麼做, 而是針對造成的污染收費, 例如一噸的廢水要罰五萬元, 工廠可以自己去衡量要用什麼淨化方法最符合成本, 或是選擇減少生產. 這個方法最大的問題是, 主管機關很難估算污染要怎麼收費, 有的毀壞也不是用金錢就能回復, 而且罰款是繳交給國家, 承受污染的居民不一定能獲得足夠的賠償, 所以法律也讓居民可以向工廠提出訴訟. 

這些做法都是透過法律讓外部成本內部化, 讓該負責的人承擔, 他才會在行動的時候多加考慮.

一切的關鍵都是交易成本

另一個經濟學家寇斯對「外部性」這個問題提出更進一步的討論, 工廠造成污染是一個成因, 但居民住在下風處也是一個成因, 「外部性」是雙方共同的決定, 不該只單方面的考慮工廠一個角色. 所以除了前述的做法, 現在又多了一些選項. 第一種: 工廠可以想辦法讓居民搬離或是讓居民閉嘴不要抱怨. 第二種: 居民想辦法讓工廠不要再排放污染(例如工廠搬遷). 

假設工廠有製造污染的權利, 而居民有不被污染的權利, 那麼比較想要的那一方就會願意付出比較高的代價來得到它, 從而趨向一個有效率的結果. 不過雖然理論上是如此, 但有些選項會因為交易成本太高而變得不可行. 例如居民比較想保有不被污染的權利, 願意支付費用給工廠, 讓它搬離, 如果今天只有一個居民, 只有他一個人需要做決定要不要支付. 但如果今天是一千個居民, 需要一千個居民同意共同負擔費用, 裡面只要有 10 %的人打算搭順風車, 不想出錢, 這個交易就會告吹. 相同的道理, 即使工廠願意付錢給居民購買它可以持續污染的權利, 但要跟一千個居民交易, 談判就容易破裂. 

一切的關鍵都在於交易成本. 寇斯的觀點提供了一個角度, 讓我們思考法律應該要如何設計.

法律的設計方向:低交易成本

法律有刑法與民法, 通常刑法保障的是一個人擁有的權利, 例如未經許可, 其他人不能開走我的車, 侵犯這個權利的人要受到懲罰. 民法則是在我的權利或財產受到損害的時候, 能夠受到應有的賠償. 如果今天法律是用「賠償法則」來處理偷車行為, 任何人都可以偷走你的車, 你在事後再控告賠償, 那會發生什麼問題呢? 由於找到偷車賊, 並且證明是他做的, 還要估算車子的價值都是很耗成本的事, 因此比較符合經濟效率的方法是保障你擁有車的權利. 如果有人真的對這台車很感興趣, 他還可以跟你買下所有權. 如同寇斯理論所建議, 法律要朝交易成本低的方向設計. 

當我們討論到交易成本的時候, 還要考慮每個人都會根據預測別人會有什麼行為來做決定, 這就是經濟學裡面有名的「賽局理論」. 有時候雖然每個人都是理性判斷, 卻很有可能走到最沒有效率的結果, 例如大家熟知的囚犯困局. 舉例來講, 汽車廢氣會造成污染, 但如果只有我一個人的車子裝了觸媒轉化器來減少污染排出, 我要負擔成本, 卻還是要承受其他沒有裝的車子排出來的廢氣, 我會覺得不值得去做. 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想, 沒有車子會裝. 因此需要法律規定每輛車子的廢氣排氣量, 藉此擺脫囚犯困局. 

還有一種賽局也很常見, 稱為「雙邊獨佔」, 如果這場交易裡面只有一個買家, 一個賣家, 那麼雙方都會想要拿到最大的利益. 舉例來說, 我本來與你簽約, 要交貨價值十萬的物品, 我生產的成本是九萬, 你會以十一萬賣出, 預計十二月交貨. 但是十月的時候, 我的工廠出了意外, 無法生產, 如果我硬是要交貨, 成本會從九萬漲到一百萬. 我希望可以付一點錢給你, 讓你同意取消交貨. 原本正常的情況下, 你的獲利是一萬, 因此只要我願意付超過一萬元, 對你來說都是多賺. 而我如果被迫要履約, 需要多付91萬, 因此只要我付錢讓你同意取消合約的金額少於91萬, 對我來說就划算. 如果法律是規定強制執行合約, 你一定會向我獅子大開口, 這就走進了「雙邊獨佔」的賽局, 每個人都付出高昂的談判成本, 還很有可能還是談判破裂, 雙方雙輸. 因此法律在處理違約的時候, 通常都是走解約, 賠償損失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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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 星期一

MINEBOOK掘冊--最小阻力之路

 


我不太看心理成長的書籍, 雖然這些書永遠都是暢銷書的排行榜, 不過這個作者的經歷特別有趣, 他是個作曲家, 所以書裡面很多例子都跟藝術創作有關. 這本書講的是創作力, 我們大部份的人可能會覺得創造力是作家, 畫家, 藝術家的事, 我一個工程師, 一個賣便當的需要什麼創造力, 我要的是解決問題的能力吧. 這正是作者想要指出來的盲點, 我們不應該一直問: 怎麼樣才能把問題解決? 而是要問: 我想要創造什麼樣的結果? 所以每個人都需要創造力. 一個畫家會以"我需要解決一個空白畫布"為出發點來畫畫嗎? 我看到這個例子的時候, 忍不住為其中的荒謬性笑了. 但如果進一步想到自己身為一個工程師, 的確曾為了"我有卓越的解決問題的能力"而自豪, 長期的訓練就是快速分析問題, 然後找出解決方法, 兵來將擋, 水來土淹, 順利的讓專案上線, 讓某客戶使用公司的方案, 但為什麼我的內心還是不時會感覺空虛呢? 一開始介紹我看這本書的是當時的老板, 我們第一次一對一談話的時候, 他問我想要做什麼, 我很自然回答想要讓現在的專案能夠按時交付, 想要習現在使用的新技術, 他搖頭說, 這些都只是過程, 但你最終想要完成什麼呢? 說實話, 已經很久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了.

書名為"最小阻力之路", 是因為人的行動就像是水流, 水往低處流, 人的行動也會自然往阻力最小的方向前進. 有時候我們想要用意志力控制前進的方向, 也許一時半刻我們可以做到, 但是時間一拉長, 我們往往就鬆懈, 又回到原點, 甚至變得更糟, 就像為了減肥而節食, 結果通常會復胖, 甚至變得更胖. 我們因此責怪自己沒有意志力, 難怪註定是個失敗者, 還有書形容意志力就像肌肉一樣, 用久了會累, 會消失, 要更謹慎的使用. 作者表示, 這是再自然不過的現象, 如同很多人常說的, 生活中有一個推力, 一個拉力, 如果推力夠大, 你就會朝反方向走, 但如果拉力夠大的時候, 又會把你拉往原來方向. 如果一個人一直處在"要嘛順應, 要嘛反抗"的生活方式中, 他一定會陷入一種來回擺盪的狀態.

首先, 很多人都迴避主動做決定, 往往使用消去法"我不想...", "我不行..."來讓選擇減少, "我數學很差, 所以不能選理組", "我是女生, 所以不能選無法兼顧家庭的工作", "Podcast無法賺錢, 所以我不能做這個"等, 最後"無可選擇"的順應了剩下的選項. 或是擺著讓期限過去, 不去報名, 不去投票, 最後只能被動的接受結果, 怨嘆"時代造化弄人". 有時是把選擇加上很多條件, "如果他跟我申請上同一個大學, 我就出國唸書", "如果這次沒有升職, 我就換工作", 我們讓這些條件決定我們的選擇. 然而因為這個選項無法反映內心真正的渴望, 順應久了, 就會覺得空虛, 累積一點一點的怨恨. 當這些衝突足夠大的時候, 可以產生動力, 進行反抗. 於是你決定辭掉工作, 出國唸書, 跟老公攤牌, 要他分攤家務, 一開始動力十足, 覺得多年累積的怨恨總算找到出口, 不再綁手綁腳, 但時間一久, 你開始出現罪惡感, 感覺自己破壞了平穩的現狀, 也可能後悔, 回想起以前雖然不滿足, 但至少很有安全感, 確定未來是什麼模樣. 所以你就這樣在"順應"與"反抗"之間來回擺盪.

要避免這樣的局面, 作者說只有創造一個新的生活方式才能解決. 這個生活方式裡, 一個是"願景", 是你想創造的結果, 一個是"現狀", 是你現在所擁有的, 這兩者之間一定有落差, 所以產生了動力, 而這兩種力量都通往同一個方向, 所以不會有另一股力量把你拉回來. 舉例來說, 如果讓你戒煙的是"想要成為一個健康的人"的願景, 而不是"我不想要得癌症, 所以得戒煙"的推力, 你的行動力可以更持久, 更有可能成功. 因為你的意志力不是用在與"好想吸煙, 吸煙好快樂"的拉力對抗, 而是用在拉進"願景"與"現實"的落差, 為了要成為一個更健康的人, 可能需要規律的作息, 定期運動等等, "戒煙"不過是其中一個行動項目. 當然你有可能會落入新的陷阱裡面, 第一, 選擇降低願景, 告訴自己做不到, 這是把"想要的"與"認為可能的"混為一談, 如果我們只想一些可以做到的, 人類不會發明飛機, 不會上太空, 也不會回收太空船. 第二, 對現狀視而不見, 自欺欺人, 跟自己說現狀沒有什麼不好, 或是沉溺於探究為什麼落入這樣的現狀, 為什麼要出國, 為什麼不接受那份工作, 而非想辦法改變現狀. 這種新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就是願景, 願景越清楚, 產生的渴望就越大, 也越能看清與現狀的差距, 並且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

"願景"簡單說起來, 就是"我想要做什麼". 但我覺得現在連說出"我想要"這件事都不容易, 如果你是十歲小孩, 可以大聲的說出"我想要成為巨星", 但是當你二十歲還這麼說的時候, 可能得到更多的是取笑, 像是Elon Musk說"我要上火星", 很多人都等著要看他笑話. 大部份的人都不覺得可以靠做著喜愛的事來生活, 前幾天聽台通的Podcast, 裡面提到他們接受訪問的時候說, 他們就要做一個第 17 名的便當店, 一個月賺個三, 四萬, 早早收工, 剩下的時間可以自由的做自己喜歡的事, 記者很驚訝, 他們驚訝於居然有這樣的生活方式! 甚至還有種想法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是自私的, 因為一個人明明背負著很多責任呀, 有責任要結婚生子, 有責任當個有上進心的成年人, 但這些都是"我應該...", 而不是"我想要...", 我們因為不相信自己能創造出想要的結果, 所以乾粹說服自己這些想要做的事不重要.

創造是無中生有, 但不是一蹴可及的過程, 這個過程中很重要的核心就是"選擇". 作者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 他與朋友在餐廳點菜, 他很快就決定他要什麼, 但朋友總要花比較多的時間. 他問朋友是怎麼做選擇的, 朋友說他會看過所有的菜單, 確定沒有錯過更想要的選項後才做決定. 作者建議他下次直接找自己想要吃什麼, 不要用刪去法來做決定.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個決定是做出"基本選擇", 當我們能確定自己的基本選擇為何, 其他的選擇都是為了支持它, 也就變得容易了. 之前看過一個進入名人堂的投手, 接受訪問描述自己嚴謹的生活方式, 因為他非常確定"投球"是他想要做一輩子的事, 為了維持體能, 他每天都要重訓幾個小時, 有可能傷害手臂的動作, 都會確保左右平衡, 小心使力. 他不想要賭博, 不想要嗑藥, 也不覺得自己少了什麼精采的娛樂, 因為這些舉動都與基本選擇背道而馳. 我們當然會有一些短期需求, 例如想要擺爛, 想要休息, 但如果永遠都只滿足短期需求, 就不可能達到長期目標. 我們透過基本選擇來做出可以支持它的次要選擇, 然後透過這一系列的次要選擇來強化基本選擇. 清楚基本選擇的人, 就有能量主動出擊, 創造出自己想要的成果.

其實作者花了一本書的力氣, 就是在講一個思維轉化, 不要用"解決問題"的心態來行動, 而是用"創造想要的結果"來做動力. 如果想著要避開某個不想要的問題, 當衝突狀況有改善緩減時, 讓人行動的動力就變小了, 就會順著最小阻力之路回到原點. 但如果是抱著"創造"心態, 在想要的結果還沒有達成之前, 都會有動力讓你繼續. 所以在開始建立原子習慣, 或是一萬個小時的訓練之前, 先想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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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 星期四

MINEBOOK掘冊--背離親緣(3)

 

今天要討論的兩種族群”遭到強爆懷孕生下的小孩”與”成為罪犯的小孩”, 處境特別的艱難. 因為往往父母本身就已經搖搖欲墜. 能夠給孩子的資源有限, 更別提社會的支援.

一直到十八世紀以前, 社會一直把強暴與姦淫視為同罪, 意即被強暴的女生不被視為受害者, 與跟人外遇的女生是一樣有罪. 即使後來正視性侵的嚴重性, 女生也需要證明自己真的有反抗, 所以像是權勢性侵或是婚姻內非自願的性行為, 被害人因為種種原因, 沒有明顯逃脫或拒絕的事實, 會讓加害者被判得很輕, 舉例來講, 一般性侵型期是”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權勢性侵卻只有”六個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個很明顯的漏洞, 而且永遠不乏檢討被害人的聲音, 想想最近的丁允恭的前女友, 衛生局員工, 或是林奕含. 如果女生被強暴導致懷孕, 卻還選擇生下這個小孩, 她所獲得的支持恐怕更是大打折扣. 以前還有一種說法是被強暴的女生不可能懷孕, 除非女生自己達到高潮才會懷孕, 因此如果女生因為強暴懷孕, 甚至會被懷疑強暴的真偽, 非常不可思議. 身為女性, 我當然不可能檢討被害者, 但也會存在一個很大的疑問: 為什麼不墮胎? 這個孩子的存在不是時時刻刻都在提醒你暴力事件的存在嗎? 在書中的訪談裡面提到了一些原因, 有的是之前有墮過胎, 這一胎雖然不是出於自願, 但不想再墮胎了; 還有的是想生下來, 交給別人領養; 有的認為孩子跟自己一樣是受害者, 是被害者的小孩, 不是強暴犯的孩子, 她們坦言如果不是因為懷孕, 可能會選擇自殺, 孩子療癒了自己. 她們出於各自的理由選擇留下孩子, 然而好笑的是, 卻因此受到沉重的壓力, 覺得她們不夠”女性自覺”, 彷彿只有墮胎才是被強暴的女人會做的決定, 如果做了別的決定, 就不是被害者了.

這些媽媽都會碰到一個難題, 該不該跟小孩說強暴的事? 她們並不想讓小孩知道他不是在愛中來到這世上, 也不想提醒自己, 小孩身上有一半強暴犯的基因, 擔心自己的基因會不會贏不了邪惡的另一半, 還有的人自己的心理創傷一直沒有撫平, 她沒有自信能夠不憤怒的回顧這件事, 又不波及眼前的小孩, 你恨痛了孩子的父親, 但你也明白小孩並沒有錯. 然而小孩即使不是透過母親, 也會透過別的管道知道, 有時候透過第三者講述, 往往不是事件的全貌, 不過大部份的小孩都表示在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 都鬆了一口氣, 理解了母親為何不是在適當的年紀生育, 為何是未婚生子, 即使被送養, 也感謝母親沒有選擇墮胎, 甚至成了反墮胎的運動份子, 以此標示自己出生的正當性. 世界上另外一大部份的強暴犯罪來自於戰爭, 幾乎所有的戰亂都包含的性暴力, 因為性暴力代表了征服與羞辱, 在盧安達大屠殺裡, 胡圖族人甚至刻意讓有愛滋病的士兵到處強暴圖西族女人, 目的是造成圖西族”全面性的死亡”. 遭到強暴的母親因為悻存而受到歧視, 而那些在戰亂中因為強暴而生下的孩子處境更加悽慘, 他們象徵了全國共同經歷的傷痛, 沒有人想正視他們的存在, 有的孩子因為無法定義國籍, 連基本人權都沒有, 是延續好幾世代的悲劇.

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元, 越來越包容, 無論社群是大是小, 當家裡有身心障礙的孩子, 你總會找到相同處境的家庭, 來一起解決種種難題. 然而當你的孩子成了罪犯, 父母往往是第一個眾矢之的, 社會不只指責罪犯, 也會檢討養出罪犯的家庭. 我們常常會取笑新聞中看到的父母說:”我的孩子很乖的, 都是被別人帶壞, 才會變這樣”, 這種不接受小孩本性的態度, 的確會讓小孩感到極度疏離, 有時無條件的愛與刻意視而不見只有一線之隔. 有人自述即使他說些明顯的謊話, 爸媽也照單全收, 他感覺父母並不關心或是接受真實的他是什麼樣子, 他寧可在同儕裡面尋求認同感與親密感.很多少年犯來自破碎的家庭, 例如單親, 雙親缺席, 或是雙親本身就有成癮問題等, 在這樣的環境下, 他們可能三餐都吃不飽, 可能從小就目睹家暴或性暴力, 所以有超過3/4的人都有心理疾病, 很多情緒他們無法處理或表達, 就會依賴酒精, 毒品或暴力. 在少年犯罪事件裡面, 我們不只看犯案的情節, 考慮更多的是少年周遭的支持系統夠不夠完整. 如果孩子有好的支持系統, 不論是家庭或是學校, 都有比較高的機會回到正軌. 讓孩子明白他的錯不是無可挽回, 他的選擇不是只能向下沉淪, 不需要自我放棄, 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明定, 十二歲以上,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犯法, 該案執行完畢三年之後, 所有記錄清除, 回復到一張白紙, 就是為了讓少年有機會回到主流社會. 然而如果少年周遭的支持系統不佳, 他可能就會交付司法處理, 而非社區管束. 這是很諷刺的現象, 他們一開始因為缺乏家庭關係而犯下初行, 現在又因為同樣的原因被加重刑期. 初犯進了監獄, 反而像是進了犯罪大學, 學到各種老鳥手法, 認識更壞的人, 往往很快又會再犯入獄. 這些少年犯往往也很早生育下一代, 彷彿覺得自己可以成為不一樣的父母, 可以彌補自己缺失的過去, 然而他們往往還是繼續在自己的小孩童年中缺席, 成為新的破碎家庭.

有的家庭有明顯的問題, 但有的家庭並非如此. 作者在書裡面訪問了科倫拜校園槍擊事件的槍手之一迪倫的父母-蘇與湯姆, 這起發生在1999年的槍擊事件被視為美國史上最血腥的校園槍擊事件, 共有13名死者, 迪倫與另一名槍手在事發之後立刻自殺. 原本大眾猜測兩個男孩都是來自破碎家庭, 但迪倫的家庭並非如此. 蘇與湯姆一直住在原來的小鎮, 因為即使他們搬了家, 改了名, 他們仍是”那個兇手”的父母, 但在這裡, 至少還有人喜歡過以前的蘇與湯姆, 認識過以前的迪倫. 在事發之後, 他們才看過迪倫的日記與錄影帶, 錄影帶中迪倫充滿惡意的言論, 讓蘇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孩子是自願參與的事實, 影片中唯一一瞬間的善良是迪倫拒絕披評自己的父母. 某些受害家庭曾經對這對夫婦提告, 他們不相信蘇與湯姆什麼都不知道, 但他們真的回答不出來究竟是哪個時刻, 他們沒有接到孩子的求救信號, 究竟在哪個時刻, 他們的孩子變成了了一個魔鬼? 這讓我想起一本書”事發19分鐘”, 它也跟校園槍擊案有關, 不過這本小說裡, 槍手活下來了, 所以可以講述他究竟遭遇了什麼. 經過調查, 每個人都覺得這場悲劇跟自己有關, 這是社會所需要付出的代價, 如同之前台灣發生多起無差別殺人事件, 我們把那些人視為異常, 急匆匆的就判他們死刑, 但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 在這個社會裡面有滋養他們的黑暗成份, 如果社會一直不改變, 不產生與之對抗的正面力量, 這種”異常”的悲據一定會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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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 星期四

MINEBOOK掘冊--背離親緣(2)

今天要討論的三種族群”唐氏症”, “自閉症”與”思覺失調”, 這些疾病無法治癒, 父母往往需要終其一生的照顧他的孩子. 早期對於生下先天異常的小孩的父母, 醫院往往直接勸父母放棄, 將小孩移往療養院, 在優生學盛行的年代, 這些先天異常的人被視為社會永遠的負擔, 而生下這些小孩的父母則被鄙夷, 認為家族基因有問題, 甚至污蔑母親有道德方面的瑕疵, 才會生下天生不良的小孩, 逼得父母無法承認家裡小孩有異常. 甘迺迪家族有個最近才漸漸為人所知的大姐瑪麗, 她原本只有輕度的智能障礙, 但父母為了家族的政治前途, 採用了非常具有爭議性的”大腦額葉切斷術”, 想要治好女兒的智能問題, 結果這手術讓她幾乎完全失能, 沒有辦法言語與生活自理, 父母只好把她藏在療養院裡面, 家族照片與書信裡面都當作沒有這個小孩. 瑪麗的妹妹震驚於姐姐遭到這樣的對待, 出來倡議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也讓社會大眾明白, 即使是名門之後, 也會有先天異常的小孩.

唐氏症是智力障礙裡面最為人所知的一種, 它並非來自於遺傳, 任何一對正常的父母都有機率生下唐氏症小孩, 大家開始了解先天遺傳無法決定一切, 後天教養的重要性漸漸浮上檯面. 對於唐氏症與自閉症的小孩, 早療非常的重要. 早療的範圍非常廣泛, 有物理治療, 語言治療, 心理治療等等, 盡量刺激小孩的肌肉, 五感, 目標是讓小孩能夠擁有生活自理的能力. 有經過早療治療的小孩, 多半都有機會能夠自力更生. 然而這些課程一方面給了父母希望, 一方面也給父母帶來壓力, 如果在經濟能力或是時間上無法負擔這麼多早療課程, 是不是代表自己不夠努力? 毀了孩子的未來? 還有父母在煩惱, 努力讓小孩成為高功能的唐氏症小孩, 是不是只是出於自己的虛榮心? 跟其他唐氏症的小孩比起來, 我的小孩太聰明, 但對一般人而言, 他又不夠聰明. 如果讓他留在原地, 也許會比較快樂? 最終我們發現, 在解決特殊需求之外, 教養一個身心障礙的小孩與正常小孩沒有太多的不同, 煩惱也很類似, 父母總是擔心自己付出的不夠, 或是懊悔自己插手太多, 就算小孩子表現得好, 但卻不快樂, 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

自閉症目前原因仍不明, 它甚至沒辦法說是一種疾病, 比較像是廣泛性失調行為的症候群. 我們只能靠外顯的行為來診斷, 但是表現出來的症狀又非常不一致, 有的小孩有自殘行為, 有的小孩卻有暴力傾向, 有的有強迫症, 共通的主要症狀是語言能力低落, 無法與其他人有情緒交流. 普通的人透過”鏡像反應”產生同理心, 當你看到一個人因為石頭砸到腳, 出現痛苦的表情, 即使你並沒有被石頭砸到腳, 你的大腦還是會出現反應. 但一些研究顯示,自閉症孩子的鏡像神經元不太起反應, 他們對外界訊息不大關心, 也沒有動機與他人產生連結. 另外一些大腦實驗顯示, 他們的神經反應跟普通人不同, 例如自閉症小孩看到人臉與我們看到一個物品時, 大腦反應的區域是一樣的, 因此有可能他們看到爸媽的臉與我們看到杯子的時候一樣, 不會引發親密感.

這樣子的異常, 讓父母特別感到煎熬. 由於自閉症小孩往往缺乏語言能力, 因此父母不知道他的小孩究竟是能感受到愛, 卻無法表達, 還是根本沒感覺? 如果他們能感受到愛, 卻沒有人給他們愛, 他們一定會非常痛苦. 然而如果他們感受不到, 父母所做的一切全都是枉然. 如果有個聽障小孩, 父母可以學手語跟自己的小孩溝通; 唐氏症小孩即使不擅言語, 父母還是能夠感受到他們毫不保留的愛. 然而自閉症的小孩在自己的世界裡面, 講自己的語言, 父母不得其門而入. 即使父母努力的展開治療課程, 然而有的治療方式對部份小孩有效, 卻對部份小孩沒有效, 但要發現治療沒有效, 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有的父母就說: “如果是個完全不會講話的孩子, 就接受他; 但如果是個說過四次話的孩子, 真的不知道該不該放棄.” 這種不確定性很可能把父母逼到瘋狂邊緣. 關於自閉症的支援服務, 學校教育, 相關研究增長幅度特別快, 應該是繼愛滋病之後, 另一個高峰, 不只是因為自閉症案例現在日益增加, 還有一個原因是許多父母投身社會運動, 有人坦誠藉由積極投入, 可以轉移從小孩身上獲得的挫折感與哀傷.

大部份的自閉症小孩很早就會顯示出症狀(雖然不一定會被發現), 但有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原本發育正常, 然後到一歲半之後開始退化, 結果出現一種假說, 指出疫苗導致自閉症, 1998年, 一名醫師發表論文, 明確表示麻疹、腮腺炎與德國麻疹(MMR)混合疫苗誘發退化性自閉症, 結果立刻引發恐慌. 在2010年證實這篇論文所做的研究造假, 而且該醫生在此篇論文發表前, 與別的公司研究出麻疹的單一疫苗, 因此有動機讓之前的混合疫苗不被信賴並讓麻疹再度大流行. 即使有完整的調查報告, 還是有許多家長深信不疑, 結果讓混合疫苗的接種率在歐美地區掉到 80% 以下(台灣目前接近99%), 讓這些疾病有捲土重來之勢.

相較於”唐氏症”與”自閉症”, “思覺失調”可能是最被污名化的一種疾病. 它往往在17, 18歲發病, 在精神分析盛行的年代, 常常會歸疚於父母小時候不夠愛小孩, 才會造成小孩長大精神病發, 還有一堆心理學家主張, 如果能夠正向思考, 就能保持心理健康. 而那些精神狀況出了問題的人, 是因為個性軟弱, 自怨自艾所致. 然而現在漸漸了解, “思覺失調”像是”阿茲海默症”, 是種發展型的退化, 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刻入大腦, 到了青春期的時候, 因為某些原因觸發, 開始出現幻聽, 幻視與妄想, 隨著每次發病, 我們可以觀察到病人大腦中主管記憶的海馬體, 還有主管認知的前葉額逐漸縮小, 神經連結的白質也漸漸喪失, 病人的大腦受到無可回復的損害. 而且一旦發病, 退化的症狀就不會恢復, 我們能做的是減緩與減少發病的次數, 來控制大腦受到的傷害, 但我們得了解, 這絕不是靠自制力與正向思考就不會發病, 或是發病以後能靠治療痊癒的疾病.

現在可以利用一些藥物來治療思覺失調的症狀, 例如幻聽與幻想, 但病人往往表示吃了藥以候, 整個人變得遲頓, 覺得疲勞, 但肌肉又過份僵硬, 頭和脖子都很難移動, 舉步維艱. 所以很常在症狀消失以後, 自行停藥, 因為覺得不吃藥的時候, 才像一個人. 結果造成反覆發病, 大腦受到更大的傷害. 另一方面, 脫離現實的妄想與不存在的幻聽與幻視, 都讓病人很難對其他人開口談論生病的時刻, 只能假裝”瘋狂”不存在, 然而這種否定自己的態度, 或是旁人對”瘋狂”的迴避, 都讓病人覺得孤立. 其他的疾病, 都能建立自己的社群, 讓人在社群裡面找到認同, 但思覺失調卻沒有類似的社群. 事實上, 除了藥物控制以外, 讓病人不斷和人交流, 穩定的現實生活與工作, 都能有效的讓病人建立現實感, 病識感, 延緩大腦的退化. 我們不會歧視阿茲海默症, 也能夠理解病人與病人家屬的辛苦之處, 思覺失調也應去污名化, 讓病人與家屬在社會上找到扶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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