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討論的兩種族群”遭到強爆懷孕生下的小孩”與”成為罪犯的小孩”, 處境特別的艱難. 因為往往父母本身就已經搖搖欲墜. 能夠給孩子的資源有限, 更別提社會的支援.
一直到十八世紀以前, 社會一直把強暴與姦淫視為同罪, 意即被強暴的女生不被視為受害者, 與跟人外遇的女生是一樣有罪. 即使後來正視性侵的嚴重性, 女生也需要證明自己真的有反抗, 所以像是權勢性侵或是婚姻內非自願的性行為, 被害人因為種種原因, 沒有明顯逃脫或拒絕的事實, 會讓加害者被判得很輕, 舉例來講, 一般性侵型期是”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權勢性侵卻只有”六個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個很明顯的漏洞, 而且永遠不乏檢討被害人的聲音, 想想最近的丁允恭的前女友, 衛生局員工, 或是林奕含. 如果女生被強暴導致懷孕, 卻還選擇生下這個小孩, 她所獲得的支持恐怕更是大打折扣. 以前還有一種說法是被強暴的女生不可能懷孕, 除非女生自己達到高潮才會懷孕, 因此如果女生因為強暴懷孕, 甚至會被懷疑強暴的真偽, 非常不可思議. 身為女性, 我當然不可能檢討被害者, 但也會存在一個很大的疑問: 為什麼不墮胎? 這個孩子的存在不是時時刻刻都在提醒你暴力事件的存在嗎? 在書中的訪談裡面提到了一些原因, 有的是之前有墮過胎, 這一胎雖然不是出於自願, 但不想再墮胎了; 還有的是想生下來, 交給別人領養; 有的認為孩子跟自己一樣是受害者, 是被害者的小孩, 不是強暴犯的孩子, 她們坦言如果不是因為懷孕, 可能會選擇自殺, 孩子療癒了自己. 她們出於各自的理由選擇留下孩子, 然而好笑的是, 卻因此受到沉重的壓力, 覺得她們不夠”女性自覺”, 彷彿只有墮胎才是被強暴的女人會做的決定, 如果做了別的決定, 就不是被害者了.
這些媽媽都會碰到一個難題, 該不該跟小孩說強暴的事? 她們並不想讓小孩知道他不是在愛中來到這世上, 也不想提醒自己, 小孩身上有一半強暴犯的基因, 擔心自己的基因會不會贏不了邪惡的另一半, 還有的人自己的心理創傷一直沒有撫平, 她沒有自信能夠不憤怒的回顧這件事, 又不波及眼前的小孩, 你恨痛了孩子的父親, 但你也明白小孩並沒有錯. 然而小孩即使不是透過母親, 也會透過別的管道知道, 有時候透過第三者講述, 往往不是事件的全貌, 不過大部份的小孩都表示在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 都鬆了一口氣, 理解了母親為何不是在適當的年紀生育, 為何是未婚生子, 即使被送養, 也感謝母親沒有選擇墮胎, 甚至成了反墮胎的運動份子, 以此標示自己出生的正當性. 世界上另外一大部份的強暴犯罪來自於戰爭, 幾乎所有的戰亂都包含的性暴力, 因為性暴力代表了征服與羞辱, 在盧安達大屠殺裡, 胡圖族人甚至刻意讓有愛滋病的士兵到處強暴圖西族女人, 目的是造成圖西族”全面性的死亡”. 遭到強暴的母親因為悻存而受到歧視, 而那些在戰亂中因為強暴而生下的孩子處境更加悽慘, 他們象徵了全國共同經歷的傷痛, 沒有人想正視他們的存在, 有的孩子因為無法定義國籍, 連基本人權都沒有, 是延續好幾世代的悲劇.
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元, 越來越包容, 無論社群是大是小, 當家裡有身心障礙的孩子, 你總會找到相同處境的家庭, 來一起解決種種難題. 然而當你的孩子成了罪犯, 父母往往是第一個眾矢之的, 社會不只指責罪犯, 也會檢討養出罪犯的家庭. 我們常常會取笑新聞中看到的父母說:”我的孩子很乖的, 都是被別人帶壞, 才會變這樣”, 這種不接受小孩本性的態度, 的確會讓小孩感到極度疏離, 有時無條件的愛與刻意視而不見只有一線之隔. 有人自述即使他說些明顯的謊話, 爸媽也照單全收, 他感覺父母並不關心或是接受真實的他是什麼樣子, 他寧可在同儕裡面尋求認同感與親密感.很多少年犯來自破碎的家庭, 例如單親, 雙親缺席, 或是雙親本身就有成癮問題等, 在這樣的環境下, 他們可能三餐都吃不飽, 可能從小就目睹家暴或性暴力, 所以有超過3/4的人都有心理疾病, 很多情緒他們無法處理或表達, 就會依賴酒精, 毒品或暴力. 在少年犯罪事件裡面, 我們不只看犯案的情節, 考慮更多的是少年周遭的支持系統夠不夠完整. 如果孩子有好的支持系統, 不論是家庭或是學校, 都有比較高的機會回到正軌. 讓孩子明白他的錯不是無可挽回, 他的選擇不是只能向下沉淪, 不需要自我放棄, 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明定, 十二歲以上,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犯法, 該案執行完畢三年之後, 所有記錄清除, 回復到一張白紙, 就是為了讓少年有機會回到主流社會. 然而如果少年周遭的支持系統不佳, 他可能就會交付司法處理, 而非社區管束. 這是很諷刺的現象, 他們一開始因為缺乏家庭關係而犯下初行, 現在又因為同樣的原因被加重刑期. 初犯進了監獄, 反而像是進了犯罪大學, 學到各種老鳥手法, 認識更壞的人, 往往很快又會再犯入獄. 這些少年犯往往也很早生育下一代, 彷彿覺得自己可以成為不一樣的父母, 可以彌補自己缺失的過去, 然而他們往往還是繼續在自己的小孩童年中缺席, 成為新的破碎家庭.
有的家庭有明顯的問題, 但有的家庭並非如此. 作者在書裡面訪問了科倫拜校園槍擊事件的槍手之一迪倫的父母-蘇與湯姆, 這起發生在1999年的槍擊事件被視為美國史上最血腥的校園槍擊事件, 共有13名死者, 迪倫與另一名槍手在事發之後立刻自殺. 原本大眾猜測兩個男孩都是來自破碎家庭, 但迪倫的家庭並非如此. 蘇與湯姆一直住在原來的小鎮, 因為即使他們搬了家, 改了名, 他們仍是”那個兇手”的父母, 但在這裡, 至少還有人喜歡過以前的蘇與湯姆, 認識過以前的迪倫. 在事發之後, 他們才看過迪倫的日記與錄影帶, 錄影帶中迪倫充滿惡意的言論, 讓蘇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孩子是自願參與的事實, 影片中唯一一瞬間的善良是迪倫拒絕披評自己的父母. 某些受害家庭曾經對這對夫婦提告, 他們不相信蘇與湯姆什麼都不知道, 但他們真的回答不出來究竟是哪個時刻, 他們沒有接到孩子的求救信號, 究竟在哪個時刻, 他們的孩子變成了了一個魔鬼? 這讓我想起一本書”事發19分鐘”, 它也跟校園槍擊案有關, 不過這本小說裡, 槍手活下來了, 所以可以講述他究竟遭遇了什麼. 經過調查, 每個人都覺得這場悲劇跟自己有關, 這是社會所需要付出的代價, 如同之前台灣發生多起無差別殺人事件, 我們把那些人視為異常, 急匆匆的就判他們死刑, 但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 在這個社會裡面有滋養他們的黑暗成份, 如果社會一直不改變, 不產生與之對抗的正面力量, 這種”異常”的悲據一定會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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