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國家為什麼會失敗

雖然是一本厚厚的書, 但主軸非常明確: 決定一個國家富裕與否, 不只是經濟問題, 還跟一個國家的政治習習相關. 雖然經濟制度對決定國家的貧窮或富裕極為重要, 但決定國家經濟制度的是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是取得權力的方法, 而經濟制度則決定誰可以從中獲得錢財. 控制政治制度的人可以選擇有利的經濟制度, 而他們的經濟財富又能鞏固他們的政治支配力, 兩者互相協力,  互相影響. 因此如果想要解決一個國家的貧窮問題, 卻只關注於它的經濟制度, 忽略政治制度的失靈, 將會是徒勞無功的.

經濟與政治制度都有廣納性與榨取性兩種型態, 廣納性的政治制度具有政治集權與多元化的特性, 足夠的政治集權使國家得以維持治安, 支援經濟活動, 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而多元化則確保權力不會集中在少數菁英手上, 使權力的行使能夠受到制約與平衡. 廣納性的經濟制度允許人們從事有誘因的活動, 透過市場讓社會資源有效分配, 進而形成一種動力, 鼓勵人們接受教育, 學習技術, 並進一步做出讓經濟成長的破壞式創新.

書中舉了許多例證, 來說明什麼樣的國家是廣納型, 什麼樣是榨取型, 而一個國家是怎麼從榨取型走向廣納型, 或是從廣納型退回榨取型. 看了這麼多例子, 讓我深深體悟到一個國家的進步是多麼的如履薄冰, 每一次突破性的經濟成長都有可能讓原本的既得利益者變成輸家, 以致於當下掌權的人總會想盡辦法築起壁壘, 限制對手, 擴大自己的權力來使利益延續.

其中讓我最有感觸的是第十一章的"良性循環". 要形成廣納型制度的良性循環,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法治的觀念. 法律與制度所約束的不僅僅是沒有權力的人, 就連有權力的菁英也會受到制約. 這在以前是個極為陌生的概念, 既然國王與貴族大權在握, 其他人一無所有, 國王與貴族當然可以予取予求, 而其他人必須受到禁止或處罰, 為什麼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呢? 因為法治的原則正是當初結盟的菁英推翻君主專政的關鍵, 既然君權不是神授, 那麼統治階級跟人民一樣也是一般人, 其合法性是建立在一切依法行事的基礎上, 行使權力必須嚴守法律分, 否則就會造成制度失衡, 為小團體打開專制之路.

裡面舉了羅斯福總統推行新政的例子, 為了解決當前國家的經濟問題, 羅斯福提了多項法令與政策, 其中部份法令被大法官判定違憲, 不得施行, 羅斯福總統為了擺脫大法官裁決的束縛, 想要換掉部份大法官或是增加席次, 來贏得多數決, 但此項舉動不管是訴諸民意或是黨意(眾議院, 他所領導的民主黨佔多數), 大家都不買單, 即使贊成新政的人也不支持他對司法系統上下其手. 有了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最高法院能夠保持獨立, 維持原來的裁決, 持續與行政權互相制衡. 同樣的事情來到阿根廷, 總統順利的換掉反對他的大法官, 從此可以隨意修憲, 拿掉限制連任的條款, 把反對黨領袖定罪, 權力無限擴張, 民選政府如同專制獨裁.

這讓我想到去年的九月政爭, 總統透過不分區的漏洞, 藉由拔除黨籍來換掉不聽話的立法院長, 如果此事成功, 行政立法互相制衡的作用就會蕩然無存, 台灣也會掉到惡性循環的泥沼中. 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法治危機, 但回想當時的社會氣氛與輿論, 就會了解台灣人民對於法治制度沒有正確的認識, 比起關說不關說這條模糊的線, 行政權對立法權上下其手更是一條法治社會絕對不能跨越的界線, 沒有制衡的權力關係註定國家的失敗, 台灣已走在懸崖邊. 如果再回頭來思考服貿的程序問題, 會更明白我們的立法權是多麼的岌岌可危, 總統透過黨意來指揮哪些法案得通過, 哪些法案不能通過, 司法權完全不獨立, 幾乎都要含淚把台灣加進第十二章"惡性循環"的例子裡了, 唉.

書中許多例子都提到某些歷史的偶然, 使國家得以走上不同的道路. 然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不同的地方, 卻不一定帶來一樣的結果, 例如大西洋貿易在英國培養了一批有錢的商人, 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富, 爭取權力而成為光榮革命的中堅份子, 使英國漸漸走上廣納性制度, 然而一樣的大西洋貿易卻只是讓西班牙王室變得更有錢而已. 再例如西洋的船堅炮利打開了中國與日本的長期鎖國政策, 日本因此推翻了各藩割據的幕府時代, 成立新的日本國, 迎來明治維新, 從制度上根本改革, 而中國卻只學到要買槍與砲, 蹣酣的滿清政權依舊屹立不搖.

跟朋友討論後, 他說所謂的偶然, 其實就維繫在少數人的善意與良知, 結果讓同樣的事情有了不同的發展. 例如曼德拉的種族歧視抗爭成功, 關鍵在於當初掌權的白人也基於宗教的信仰, 同意種族歧視不公平, 願意與曼德拉對話. 台灣的野百合運動能成功解散萬年國會, 也繫於當時掌權的李登輝願意回應訴求. 當你以為群眾的力量很大, 可以改變少數菁英的掌控時, 就會明白缺乏那些"歷史的偶然" (其實是掌權者的善意), 同樣的事情也會有截然不同的發展.

舉例來說, 如果六四天安門成功推翻中國共產政權, 歷史可能會歸功於那些勇於抗爭, 站在坦克前的學生們, 但其實關鍵是那個決定要不要放掉權力的中國領導者, 而當時的鄧小平與江澤民選擇鎮壓, 抗爭就失敗了. 例如現在的太陽花學運, 有人會覺得有五十萬人出來抗爭, 足以推翻少數人的決定了吧, 然而因為缺乏那麼一點掌權者的善意, 目前局面依舊僵持不下, 很難善終. 國家的組成中, 雖然平民佔多數, 然而決定未來發展方向的竟然還是那些少數人, 讓我覺得非常脆弱. 不是說累進的民眾改變力量不重要, 民眾的力量能夠轉動方向盤, 但決定要不要踩油門朝這個方向前進的是掌握權力的人.  
   
在看書的同時, 不免不停的與台灣的現狀比較, 究竟台灣是屬於榨取性經濟或是廣納性經濟? 而台灣的政治制度是否是廣納性? 在剛開始讀書之前, 會覺得就算台灣不是廣納性政治制度, 至少也是廣納性經濟制度吧. 然而在看過第五章"榨取制度下的成長", 突然心虛起來. 會不會台灣這一路的經濟成長都是透過資源的重新分配, 從農業轉到工業所帶來的. 如同蘇聯在一開始有每年6%的驚人成長率. 然而這種透過政治領導人所製造出來的快速經濟成長是無法長久持續的, 它缺乏誘因去帶來突破性創新, 所以我們的經濟沒有迎來應有的產業升級, 政府一個勁兒的透過減稅, 台幣貶值來為應該轉型的產業延續生命, 經濟成長停頓也在預期之中吧.

以樂觀一點的角度來看, 台灣目前還算能保有個人財產(如果先撇開被不明徵收, 強拆民宅的案例), 可以自由選擇從業(雖然不一定賺得到錢),  應該某方面還算是廣納性經濟制度. 但政治制度不論從什麼角度來看, 都稱不上廣納性, 並不是有民選投票制度就好, 書中許多例子都是民選政府, 例如南美洲的阿根廷, 哥倫比亞, 但政府權力無限擴張, 如同專政. 所以書中並不把廣納性制度與民主劃上等號, 民主制度能夠帶來多元化的可能, 但是像在台灣, 即使有政黨政治, 實力太過懸殊, 無法有正常的政黨輪替, 無法達到制衡效果, 兩個主要政黨的意見也多偏右, 不夠多元. 人民參政的門檻漸漸升高, 以致於現在一介平民出來選舉的比例越來越低, 開始有官二代, 官三代, 形成新的階級, 而階級流動逐漸停滯.

書裡雖然舉了很多例子, 說明很多現象, 但它沒有回答, 我們要怎麼做, 才能確保國家在富裕的道路上, 畢竟同樣的事情會因為一點點的"偶然"而有不同的走向, 我們只能借古觀今, 來了解現在的台灣已經漸漸往失敗的路上靠攏, 而解決之道與政治制度息息相關, 所以不要再說什麼"政治歸政治, 經濟歸經濟"的鬼話, 沒有政治制度根本的改革, 所有的經濟政策都會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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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服貿對資訊業的影響整理

正方意見反方意見
(1) 中國將軟體和資訊服務業視為戰略性產業, 要求各項認證. 服貿爭取到台灣人員到中國從業兩大優惠:
 (a) 台灣學歷和從業經歷可轉換成中國認證, 
 (b)台灣資服業者在台灣的業蹟也列入評定資格的條件(以往只有認列在中國的從業業績)
對於業者進入中國市場很有幫助

(2) 感謝服貿讓遊戲產業加速審披程序2個月. 
我們的東西非常好, 但審批的速度實在太慢, 中國都做出山寨版了還沒通過. 

(3) 以前沒有服貿, 用外資的條件進中國, 沒有服貿條件好, 爭議產生政府也沒辦法保護業者權益. 如果我們晚於韓國簽約, 是否還有像現在一樣好的條件很難說. 我們要保握時間.
(1) 服貿沒有保證取得ICP執照

(2) 只要經營服務有危害中國政權安全的情況, 就會立刻被撤照, 是台商應該考慮的風險
學者意見:
使用者選擇將個資留在中國淘寶之類的網站, 是使用者的選擇

官方回答:
個資法定了"用戶資料機密分級管理辦法"來保護用戶個資
個資法規定, 個資的跨境傳輸, 是要得到特殊允許. 
NCC確認, 電信產業用戶個人資料, 不可以輸往中國
金管會確認, 如果金融機關要把個人資料送到境外, 需要核准

個資法規定, 如果要把個資法傳到境外, 需告訴當事人是在哪個區域處理個人資料. 台灣企業可不允許他們把個資送到中國. 另外個資法21條:"非公務機關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 而接受國未有完善保護法規, 有損當事人權益之虞, 中央主管機管得以限制之". 
(1) 在加入WTO時, 有排除經營電腦訂票服務, 但服貿沒有. 訂票系統可以合法收集個資, 入口網站信箱也可以取得通訊秘密. 如果傳回中國境內, 這些資料都受到中國國內電信法的掌控.

(2) 伺服器代管在"跨境服務"上沒有限制, 意思就是各種資料都是存在中國本土的機器上, 而他們怎麼運用這些資料, 台灣政府完全管不到. 

(3) 政府單位必需說明中國屬不屬於21條中"未有完善保護法規的國家"?
官方回答:
入口網站在2009年就開放中資可以申請, 但實務上沒有收到申請

這次服貿協議沒有包括入口網站, 照聯合國的定義, 入口網站屬於CPC7523. 不在服貿列表.
(嗯, 相當矛盾喔, 我聽完整場公聽會, 還是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開放入口網站)
(1) 入口網站對於搜尋進行封鎖, 轉載的新聞編輯, 都影響國人知的權利. 服貿是否包括入口網站? 經濟部的資料說沒有, NCC, 國安會, 行政院卻說有, 我們要求明文排除.

(2) 沒有入口網站申請是因為它會被轉換成"資訊軟體服務業", "資訊處理服務業", 或是"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請問主管機關真的能夠清楚列出開放相目包含哪些產業嗎?

(3) 服貿開放代管網站服務, 這些代管服務可以決定新聞的頭條,  重點, 這對資訊影響很大, 而中國隱身在代管服務之後是更隱而不顯的 

官方回答:
(1) 政府對於國營事業體會依據ISO27001, 進行每半年一次的機房設備安全稽核. 針對重要資訊系統, 我們定有"資訊系統分類分級鑑別機制"

(2) 台灣的刑法規定得很清楚, 在台灣發生任何洩密行為, 全都屬於中華民國的犯罪

(3) 中資來台有分事前許可與事後管理
如果發現在經營過程中產生國安疑慮, 可以對它進行裁罰或是命令撤資


(1) 國安局說規定不讓中國工程師進機房, 或有專人陪同, 留有記錄備查, 這種規定根本是笑話. 工程師不進機房, 是要他來做什麼工作? 

(2) 我們的法律對中國工程師的約束力為何? 是否他拍拍屁股就可以回中國了?

(3) 來台投資的中國企業, 受到中國國務院"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限制", 其中之一條件是"不危害國家安全與統一"
例如wechat使用者在同意使用條款時, 其實也同時同意中國的相關法律限制
可能產生3步曲1. 中資登台 2. 取得公司控制權 3. 實施內容管制, 就是遵循中國的法律, 我們將不再享有言論自由
不然台商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 中資登台還是遵守中國的法律

(4) 台灣業者去中國開公司, 中國工程師就去應徵這些中國分公司, 竊取台灣公司每一個使用者的資料
中國業者來台灣開公司, 可以招聘中國工程師, 直接竊聽台灣的政府單位與學術單位. 

(5) 主管機關說有"嚴格審查, 嚴格監督, 嚴密防護", 但問題是出在執行力上

(6) 要管制網路行為, 不一定靠立法, 還可以用架構的方式
像中國就把連外頻寬做很小, 使用者為了方便, 都找中文資料, 要控制資訊就容易得多
今天中國網站要刪除一些資訊, 那是他的事
台灣民眾可以選擇全面開放的A網站, 也可以選擇事先幫你刪選的B網站
我們不用要求網路中立, 我們需要的是網路的多元性
網路產業是個強者越強, 弱者越弱的產業.
在google進來之前, yahoo佔了網路廣告的四成, 
這是一個看似百家爭鳴其實高度集中的產業.
所以開放中國進來經營網路服務, 只有兩種結果
一種是毫無影響, 一種是壟斷.
這個產業不像其他行業, 還有二三名存活的空間.
台灣的服務業領先中國很多
中國資服業者在台灣不具競爭力
(1) 我們一直認為我們的服務業領先中國, 是否是一廂情願?
我們網路相關的法規相當脆弱, 
例如之前App七天鑑賞期的問題讓我們的App發展停頓了一年多
例如第三方支付, 中國都已經發展多年, 台灣才勉強要起步. 如果開放中國第三方支付服務來台灣, 是利是弊? 我們又該以什麼法規來監督?

(2) 台灣沒有網路政策, 以致於已經落後中國很多. 
台灣電子商務 PCHome 之於中國淘寶, 台灣行動通訊 Cubie之於中國wechat, 規模完全比不上. 

20萬美金來台投資是WTO待遇, 各國都是, 不是中國特別
服貿沒有多開放中國工程師來台, 規定一切與現在一致
外國人來台工作有最低工資47000元, 為什麼中國人沒有比照外國人? 還可以無限延期居留. 如果他今天是為了其他目的來台灣, 怎麼辦? 
官方回答:
在經濟部網站上可以查到投審資料,
經濟商業司也有登計是誰中資或與中國合資. 由於中資比例隨時會變動
將這些資訊打印在產品上面是沒有必要的.
如果為了方便民眾查詢,  我們可以把投審會與商業司的網頁拉出來, 增加這方面資訊的補充 
消費者除了價格之外, 可能會有其他考量, 但是現在消費者根本無法分辨哪些服務是中國資金提供, 如果真的開放服貿, 我們建議政府有專門的網站可以查詢. 
中小企業到中國去, 有機會由小變中, 由中變大
台灣市場太小了
根據中經院的報告, 依中經院報告, 產值約增加1.5億(胖達人2.5個月營業額), 就業人口增加不到百人, 因此服貿對於增加就業機會沒有幫助
就薪資方面, 台灣目前資訊人員48000到50000之間. 中國是6000到8000人民幣, 因此服貿對提升薪資也沒有幫助.
而就現在的評估報告中,  我們沒有看到服貿通過之後, 是否會增加稅收的報告. 我們希望相關單位可以提出數據

          身為資訊人, 軟體網務無國界, 面對的一直都是國際競爭, 對於中國工程師是否會來台搶飯碗, 或是中資來台, 是否會增加台灣就業機會, 其實不是很在意. 我相信服貿開放對資訊就業市場不會造成太大的衝擊. 我關心的是另一大塊: 網路資訊的流通與相關法規.

         網路已經取代傳統媒體, 成為大眾獲得資訊的重要管道, 而這個產業正如反方意見所提及, 強者越強, 看似百家爭鳴其實高度集中. 在使用者無從分辨哪些服務是中資, 哪些資訊有經過過濾的情況下, 影響就在潛移默化中發生, 並不是像正方意見說:"保持網路多元性, 民眾既可以選擇全面開放的A網站, 也可以選擇做過刪減的B網站." 而就網路服務產業, 我深深覺得台灣早已落後中國很多, 不論是公司規模或是法規. 公司規模大不僅僅是因為中國市場大, 還因為他們起步早很多, 市場機制成熟, 包括新創公司的育成, 投顧公司的資金充沛, 同樣的成果在中國就有可能得到上市的機會, 因此吸引更多人才投入, 也會督促相關的法令開放, 是個正向循環的環境. 因此開放中國網路服務跨境服務, 比較可能的結果是中國服務壟斷獨大, 在中國, 想要阻絕一個公司經營, 不發執照給它就是了, 而且說不發就不發, 不用給什麼理由. 但是在台灣, 在事後想要阻絕一個公司經營, 恐怕沒有那麼容易. 而我們的法規甚至走在某些服務之後, 主管機關要用什麼法規去監督去審查, 我都不知道呢!

       我樂見中國網路服務業來刺激台灣的產業發展, 但資安方面的疑慮, 我完全不相信政府所說的, 可以透過法規監督審查. 所以在網路中立性尚未立法之前, 對於網路資訊的開放程度要有明確定義. 服貿所開放的資料處理, 資訊供應, 網路服務與電子商務幾乎等於廣義的涵蓋所有電腦資訊相關服務,   就如同入口網站的爭議, 它到底有沒有開放, 是登記在商業司哪個類別下, 大家根本各說各話. 中國與台灣的產業分類規定不同, 行政機關要做出明確清楚的mapping table, 什麼樣的產業可以開放, 電子商務, 應用服務(例如手機App或是電腦軟體), 線上遊戲等沒有傷害資訊自由疑慮的可以開放, 搜尋網站, 入口網站, 訂票系統等有商害資訊自由之虞的, 應該予以限制. 而跟網路硬體相關的服務, 則不應該開放.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Wake up - Arcade Fire

       今天原本想早點回家整理服貿相關的資訊, 讓更多人了解服貿對各行各業的影響, 結果卻在吃飯的時候跟爸爸姐姐吵了起來. 因為新聞正播著昨晚警察驅離行政院學生的混亂場面, 兩人開始發表感想:"學生真是太傻了, 怎麼那麼容易掉入陷井呢?" "去佔領行政院就喪失正當性了呀!" "說不定是有人覺得都是陳為廷在出風頭, 我也要出頭才這樣亂搞啦!" 讓我聽了食不下嚥, 把去佔領行政院的學生簡單講成只是為了出風頭, 是污辱了他們的勇敢, 尤其是把執行過當講成因為失去正當性, 所以被打只是剛好更是萬萬無法接受. 今天如果可以接受擁有權力的一方以執行公權力的名義, 動用根本不需要的暴力, 那與血腥鎮壓天安門的中國有何兩樣? 他們也是說在執行公權力呀. 民主社會是有條絕對不能跨越的線, 例如張慶忠30秒違法通過就是絕對不能跨越的那條法治的線, 有權力的人本來就已經佔有優勢, 去把形勢導向利於他的一方, 如果沒有法治的線去約束有權力的人, 那較弱勢的一方將毫無機會. 因此在張慶忠這件正當性問題沒有解決之前, 不要跟我說什麼學生佔領行政院沒有正當性. 當對手跟你蠻幹的時候, 你還在場上跟誰守規矩呢?

      吵完架情緒實在是太壞了, 只能靠音樂轉移注意力. 感謝Arade Fire. 我要將這首歌"Wake up"獻給所有的還懷有理想的學生, 謝謝你們還未完全崩壞, 還有想法去行動. "Wake up"分成三段, 第一小段是小時候, 心中還充滿各種粉紅泡泡與空想, 但這時候身邊的人都充滿包容力, 哭了會安慰你"不要哭", 失敗了會鼓勵你"再試一次". 第二段是長大了以後, 大部份的事情都會讓你失望, 讓你放棄, 讓你相信什麼都不會改變, 一切只是場謊言. 我很喜歡"hold your mistake up before they turn the summer into dust"這段歌詞. 不知從什麼開始, 我們害怕犯錯, 我們不容許犯錯, 於是我們乾脆什麼都不做. 可不可以就讓我們帶著犯下的錯誤前進, 也好過什麼都不做, 一片荒蕪. 第三段旋律一轉, 畫龍點晶的是"lightnin' bolts", 這是萬神之王宙斯的武器, 拿著我的閃電火, 我會是自己的主宰, 我掌握自己的生與死. 所以請不要像萎瑣的中年人, 什麼都不相信, 什麼都不做, 只會冷嘲熱諷, 當事後諸葛, 這是最無用的一群人.

      這首歌一定要全場大合唱的! 但大合唱版本不給分享, 要自己上Youtube找.



Somethin' filled up
小時候我的心滿滿的
my heart with nothin',
即使都只是些空想
someone told me not to cry.
還是有人會安慰我 鼓勵我

But now that I'm older,
現在我老了
my heart's colder,
我的心卻冷了
and I can see that it's a lie.
我看清一切都是場謊言

Children wake up,
孩子, 醒來吧
hold your mistake up,
帶著你的錯誤
before they turn the summer into dust.
在他們把美妙的夏日轉成荒蕪之前

If the children don't grow up,
如果我們不想長大
our bodies get bigger but our hearts get torn up.
但身驅卻漸長, 心也支離破碎
We're just a million little gods causin' rain storms turnin' every good thing to
rust.
外面的風暴早已腐蝕了所有的好事, 而我們也只是這塵土中的百萬分之一

I guess we'll just have to adjust.
我想我們只能去適應

(情緒一轉)

With my lightnin' bolts a glowing'
我會帶著我閃電火
I can see where I am goin' to be
我會看見我的未來
when the reaper he reaches and touches my hand.
我也會欣然迎接死神的到來

With my lightnin' bolts a glowing'
我會帶著我閃電火
I can see where I am goin’
With my lightnin' bolts a glowin'
I can see where I am, go-go, where I am
我會看見我的未來


You'd better look out below

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為什麼反對服貿協議?

       那天朋友問我, 究竟反服貿是因為服貿本身的問題, 還是因為反中? 我原本想以純經濟的角度來說服他, 但回家思考過後, 覺得服貿真的不僅僅只是經濟問題, 還有更深的政治問題.

       以純經濟學的角度, 自由貿易下, 大家各做自己擅長的事, 就能在各產業提供最好的價錢給消費者, 是再好不過的. 但自由貿易是個理想的模型, 在現行的世界始終沒有辦法全面施行, 一來一個國家如果在某個產業上全面受制於其他國家, 是非常危險的事, 也容易產生動盪. 二來國家的人民應該可以從事各種產業, 例如不能因為國家在3C產業是強項, 就全國人民都轉去做3C產品,  想做農夫的人在完全的自由貿易下連維生都沒有辦法, 所以國家要給相對弱勢的產業給予補助或是類似關稅的屏障. 服貿的問題在於台灣與中國的經濟實力太過懸殊, 台灣想以現行的優勢產業去中國賺錢, 而開放其他產業給中國, 但是除非台灣能在優勢產業賺回當初讓利的其他產業, 不然當中國在當初的優勢產業超過台灣時, 台灣就面臨雙輸的局面. 

      以醫療為例, 現在台灣的醫療優於中國, 想要前進中國開設醫院賺更多的錢, 然而以從業者的分析, 卻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生意. 簡單整理如下: 
高資本額光以地區醫院為例, 就需5000人民弊資本額
高行政費用(1) 每一科都要申請許可
(2) 醫療器材需要申請許可
招不到醫生(1) 搶不到優秀的中國醫生(大型的公立醫院吸走大部份的人才)
(2) 台灣醫生只有"短期行醫執照"
重稅在中國醫院同於營利機構, 需抽取33%的營業稅與其他各項稅目
在這些條件之下, 有機會賺得到錢的只有財團醫院. 而台灣卻有可能因為相對的讓利 "(1) 中資可以入股台灣醫院, 上限擔任董事席次1/3席, 持股與投入金額無上限 (2) 醫療用品租賃無限止", 中資注入, 收購經營不擅的醫院, 轉為營利科別, 壟斷醫療用品租賃市場, 使台資醫院沒有議價能力, 再甚者引上陸資藥廠, 上下一條龍, 台灣原本搖搖欲墜的健保加速破產. 

      就如同"一位企業主眼中的服貿"一文所分享, 服貿開放後, 當然有人賺得到錢, 就是那些原本就有資產的人, 他們高興的獲利了結, 但對大部份的中產階級來說, 初期而言, 或許沒什麼感覺, 就是從台灣老闆換成中國老闆, 說不定還感覺工作機會變多了, 但長期而言, 中產階級就會發現中資砸著錢所設下的高門坎, 像是恨天高的房價與規模經濟, 使你這輩子永無翻身機會. 主管階級也都是中國人, 就像現在香港的金融業, 本土的人繼續做著吃不飽也餓不死也上不去的工作. 

       以上發展還是指中國對台灣沒有任何惡意的前提下推論, 然而如果把政治面考慮進來, 情況會更加不堪. 中國的目標就是統一台灣. 面對想賺錢的對手, 還有辦法推論對手的策略. 但是面對有雄厚資本甚至是不想賺錢的對手, 是最可怕的. 媒體被中資壟斷的惡果我們已嘗到, 所謂的第四權早已空有其名, 難道非要搞到像香港那樣喋血事件, 我們才知道害怕嗎? 就算沒有開放出版業, 但被中資壟斷的印刷業與通路掐住出版的上下游, 真的還能夠自由出版嗎? 如果中國老闆要求員工用簡體書寫, 員工能拒絕嗎?  當台灣大部份企業主都換成中國老闆, 要求政策傾中, 民代立委能說不嗎? 或者說明白點, 還選得出能保護台灣利益的民意代表嗎? 台灣主權與民主制度名存實亡, 這就是中國不費一兵一卒, 買斷台灣的策略. 國與國之間的談判要很小心, 尤其是面對一個對我們懷有惡意, 或者說是目的的國家更是如此!

關於服貿的法律爭議

看了許多關於服貿法律爭議的文章與分析, 我整理出我自己能理解的版本

引用法源:
憲法63條立法院有決議條約案之權
大法官釋字329號
所謂的條約是指我國跟他國之間的協議,應送立法院審查
不包括與大陸地區訂定的協議
大法官釋字443你要限制人民的權利,就一定得以法定之
大法官釋字390號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使得據以發布命令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
如果這個條約需要修法或是以法律定之,就是審議案
如果沒有就是備查案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辦理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
行政程序法第150條
行政命令有分法規命令行政規則
行政規則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長官對屬官的行政命令
法規命令必須基於法律授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審查行政命令應於三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審查

主要爭議:
服貿協議一開始被當成備查案, 送進立法院

根據法源: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
服貿協議沒有需要修法, 視同
備查案
(1) 根據大法官釋字443號, 服貿協議跟人民的權利義務有關, 應由法律定之

(2) 即使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 所謂「涉及內容無須另以法律定之」,是指國內已有某一部專門法律,且該專門法律已經有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行政命令的權限,而此專門領域剛好與兩岸協議事項的內容相關.
代表談判的陸委會可根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 訂定與大陸地區的協議, 但並沒有可以與大陸地區建立限制或干預臺灣地區人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基礎.

歸納的結論:
不該以備查案進入立法院
服貿協議是ECFA的行政協定, 行政協定等同於行政命令, 不需經由立法院同意, 自動生效

根據法源: (模糊)

(1)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命令只有七種名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協議"並不在上述名稱當中.

(2) 就算要說它是行政命令,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50條, 屬於法規命令的行政命令需有法律授權, 但如同上述所述,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並沒有授與陸委會可以與大陸地區建立限制或干預臺灣地區人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基礎.

歸納的結論:
服貿協議不是行政命令
張慶忠30秒通過審察案


根據法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審查行政命令, 超過三個月視為已審查
此法僅適用於行政命令, 但服貿協議非行政命令(同上述解釋)

歸納的結論:
張慶忠於法無據

       簽訂國與國之間的協定影響重大, 但與中國簽定的協定卻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不受憲法63條約束, 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又訂得過於模糊不清, 使協議有漏洞可鑽, 不受立法權監督, 行政院任意為之. 除了針對服貿爭議抗爭以外, 也應藉此機會把與中國簽定協議的監督法規給定義好, 以後一定還會有很多協議要簽, 如果要各個擊破, 一一抗爭, 太過耗費社會資源, 就像洪仲丘一案, 我們也許無法在洪仲丘一案上獲得最後的公平與正義(法律上的證據都已被銷毀殆盡), 但成功廢除軍法庭, 就有機會避免再一次的悲劇. 只有藉此建立起與中國簽定協議的審查制度(憲法規範不到中國地區, 就應在兩岸人民關係條建立起等同於國與國之間的條約審查),才能避免再一次的賣台協議.


2014年2月15日 星期六

百年追求

最近發生的兩件事, 讓我對台灣的歷史教育感到絕望. 一件是成大南榕廣場命名事件, 即使結束在校方單方面裁決廣場不予命名, 還是讓我氣憤難平. 對於王文霞的發言, 實在太過驚訝, 而她的身份居然還是名歷史教授, 並且教授民主政治發展. 雖然我尊敬的鄭南榕先生主張的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看法, 但是對於一個偏頗錯誤的看法, 我無法用"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去理解, 只能去猜想, 當台灣正如火如荼展開黨外運動, 追求民主政治發展的時候, 這位女士正身處國外, 或是正埋首書堆, 不問世事, 所有的資訊皆從報紙電視新聞而來. 即使研讀歷史, 她也不關心台灣本地的歷史, 所以在她的記憶中一直留存著當年國民黨為鄭南榕所塑造的形象.

一件是教育部不顧反對, 強力通過課綱"微調", 光從用詞上的微調就可以看出政治力的介入, "中國"改成"中國大陸", "白色恐怖"改成"政府濫權", "日本統治"改成"日本殖民", "接收"改成"光復"等. 馬政府越是傾中, 我越是要求自己要有"台灣"的自覺. 要講"中國", 而不是"中國大陸"或是"大陸", 因為"中國"是個國家, 但"中國大陸"不是, 不要去佔人家便宜, 或是讓別人佔我們便宜. 以前我認為現代獲得資訊的管道何其多, 就算課堂上教授的是黨國教育, 也有機會透過其他開放的管道了解真相. 但是我想我高估了大眾汲取真相與知識的好奇心, 或是說從來沒有機會在他們的視野裡埋下懷疑的種子, 他們也就不會去尋找另一種看法的可能性. 王文霞正是活生生的例子. 她懷抱著從年輕時受的教育到現在, 一直以為"真相"就是這樣, 而在二十五年後的現代做出了可笑的發言.  

百年追求分成三本, 第一本講的是日據時代, 由林獻堂帶領, 鍥而不捨的追求台灣議會設置與地方自治. 而這一切行動的第一步是從"我們是台灣人"開始. 台灣原本是由山地原住民, 與從中國移民來的彰州人, 泉州人, 廣東人混雜而居, 大家各自開墾生活, 互不相理. 經過日本現代化統治, 因為交通, 通訊, 語言, 報紙的整合與傳播, 台灣開始出現群體認同, 於是"台灣人"的稱號出現, 代表全島人民(此時並未包含山地原住民).

什麼是台灣文化? 當時黃呈聰發表的看法比現在更為開放, "台灣的文化是一種揉和了漢人, 台灣人, 日本人的混雜文化, 我們要擇善模仿, 調合出更優越的文化. 執意傾向中國, 或傾向日本, 或傾向西洋, 都是無益的." 當時剛啟蒙的台灣人就明白排除任何一個文化都無法完整呈現台灣文化的精神, 但我們卻在日後國民黨執政時期, 硬生生把日本文化拔除, 強調"台灣人等同於中國人, 我們是住在台灣的中國人", 抹煞了台灣文化的多元性.

有了自覺的台灣人開始尋求以台灣為主體的政治運動. 設置台灣議會, 爭取立法權與預算權, 部份較激進的人士主張應制定台灣憲法, 爭取完全地方自治. 但種種運動都被日本以"台灣自治無異於台灣獨立"為由予以阻擋. 雖然沒有實質的成果, 但是卻啟蒙了台灣人進行政治運動與改革, 包括林獻堂等人在體制內爭取發言活動的空間, 也包括蔣渭水等人較激進的左傾路線, 可謂風雲一時. 然而這些活動都隨著日本戰敗, 國民黨遷台, 二二八大屠殺發生之後斷了發展.

活下來的本土菁英或是投靠國民黨, 或是遠離政治. 鄭南榕曾經評論過:"二二八事件的遺害沉澱在這個島上每一個人的內心, 使每個人的民主政治理念與道德觀都遭到扭曲. 台灣人民一直懼怕大禍臨頭, 國民黨則一直懼怕台灣人民報復, 就這樣, 台灣成了一個對長遠未來缺乏信心, 對居住土地缺乏深刻認同感的社會." 遺憾的是, 二二八事件到今日依舊講不清, 隨之而來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與白色恐怖, 現今的教育課綱還想要淡化成"政府濫權", 沒有面對史實的誠意.

第二本是以雷震為首, 在蔣介石時代, 因為反對威權專一統治, 第一次尋求組黨. 最終雷震被逮捕, 以失敗作結. 雷震與蔣介石有長久的淵源, 是國民黨的中堅份子. 他挺身組黨, 創辦雜誌, 是始於對民主政治的信念, 他堅決反共, 並相信蔣介石有志在台灣實施民主制度, 基於捍衛民主制度的決心, 他指出當時制度所缺乏的部份, 包括言論自由, 服膺法律制度的政治人物, 國家自由不應凌駕於個人自由之上等, 雷震等人耗費苦心,  希望藉由輿論讓社會制度導向正軌, 他們始終沒有看清的是, 蔣介石無心深耕台灣, 也無意中斷獨裁統治,

書中一步步講述國民黨如何為雷震羅織罪名, 雷震被關了十年, 沒辦法見到兒子的最後一面, 他依舊不恨國民黨, 不恨蔣介石, 其天真與信念的堅定可見一般. 相較之下, 享譽國際的胡適, 雖然是鼓吹民主的精神領袖, 卻在面臨行動時怯步, 眼睜睜看著蔣介石說一套做一套, 卻還是擔任他的自由門面直至臨終, 在雷震入獄之時沒有吭聲, 入獄後也未曾探視, 真的頗為諷刺.

台灣的歷史洪流裡, 說的多的人做的少, 做失敗的人被淹沒, 舉例而言, 當時負責國民黨接收工作的台灣人, 大半在國民黨政權底下飛黃騰達, 例如連震東, 黃朝琴, 他們順應體制, 逐威權而生, 而同樣身為半山的李萬居卻致力於辦報, 針砭時事, 飽受打擊, 生活的很辛苦. 李萬居為台灣辛苦一生, 卻從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連震東卻直至孫輩連勝文都還能享用一路累積下來財富與人脈, 當年充當蔣介石橡皮圖章的萬年國代的後代, 現今依舊享有國大特區裡清幽的環境與上億的房產. 截然不同的遭遇, 沒有還原的歷史評價, 我相信一直影響著台灣政治人物的品格與氣節.

第三本是以台灣黨外運動開始, 結束於台灣第一個反對黨-民進黨成立. 當時的社會潮流已掘起, 高壓統治已再也擋不住一波接一波的黨外運度. 國民黨在最後戒嚴結束前,  進行了許多明目張膽的政治謀殺, 包含林宅滅門血案, 陳文成命案, 江南命案, 與更多的政治冤獄, 這些歷史在我當年的教科書中隻字未提, 只以一句話"蔣經國總統於1987年宣布解除戒嚴"帶過, 幾乎讓人誤會他是推動台灣民主的推手, 以為解除戒嚴是在國民黨的領導下, 自然而然發生的.

許多台灣人認為台灣民主得來容易, 覺得現在這樣兩黨吵吵鬧鬧的, 很厭煩. 甚至覺得就算在中國共產制度下生活, 也沒什麼影響. 我覺得那是一再掩飾六, 七零年代黨外人士的努力與犧牲, 所造成的結果. 作者在後序說: "當民進黨成為合法的政治勢力, 可與國民黨以和平方式競爭政治勢力, 台灣政治就跨過民主的門檻." 但我卻沒這麼樂觀.

沒有辦法進行政黨輪替的民主政治是假的, 罷免的高門檻, 跛腳的公民投票, 形同虛設的監察院, 司法的不獨立, 都讓現在的政治人物恣意妄為, 有恃無恐. 人民以為自己有投票的權力, 抗議的自由, 非單一的選項, 但其實事情什麼也沒改變. 民進黨身為台灣第二大政黨, 卻在一連串的社會事件中缺席, 沒有立場, 沒有發聲, 政黨政治失效. 政治變成少數人的遊戲, 柯文哲一介平民, 投身選舉, 沒人相信他有機會當選. 台灣人面對中國的掘起, 從恐共轉變成媚共, 基於害怕的心理, 相信獨立一定會招致大禍, 但我始終相信, 缺乏獨立的合作與談判, 只是讓自己失去立基, 成為隸屬.

台灣人從日據時代啟蒙, 卻一直跌跌撞撞, 很長一段時間, 沒有從台灣主體去思考, 究竟什麼是台灣人? 什麼是台灣歷史? 什麼是台灣文化? 缺乏這些思考, 就很難決定我們對中國, 對世界, 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立場與行動. 1971年台灣被逐出聯合國的時候, 長老教會曾發表一段鏗鏘有力的聲明:"我們反對任何國家罔顧台灣地區一千五百萬人民的人權與意志, 只顧私利而做出任何違反人權的決定, 人民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 現在是關鍵時刻, 我們得去思考這些切身相關的問題, 就像當初每個世代的台灣人一樣決定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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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哲學哲學雞蛋糕

       從"正義:一場思辨之旅"開始, 我發覺哲學的理論可以幫助我們思辨, 並且在現實的灰色地帶找到自己的立場, 與為之辯護的理由, 於是開始試著找一些哲學書籍來閱讀. 相較於"不理性的人"一書的滿紙理論, "哲學哲學雞蛋糕"舉了不少生活例子, 讓人從身邊事物開始思考起.

      從抵制性工作者來討論社會的禁令, 社會設立禁令大抵是避免讓人做出不理性的選擇, 例如禁止吸毒, 禁止酒後開車. 但如果是基於"那些人都很後悔當初從事了性工作"的理由來禁止性行業是說不通的, "後悔"非關理性. 我可能後悔當初所做的決定, 但不等同於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會做出不同的決定. 從這個例子出發, 通姦罪也是一個無效的禁令. 一個人的行動被兩個部份決定, 價值觀決定方向與目標, 理性決定達成目標的方法, 因為不夠明白毒品的成癮性與對身體造成的影響, 那麼禁令有助於幫助人做出理性的選擇. 但如果不是出於了解不夠, 而是價值觀的決定, 禁令無助於此.

      在"講話的資格"裡面舉的例子非常容易聽到, "你一直強調核能安全, 為什麼不把核廢料放到你家去?" "你一直說要廢核, 為什麼你還要開冷氣, 用電腦?" 作者提出的思辨是"你不能要求某政策的支持者獨自承擔他的後果, 除非你也願意讓他們獨享該政策帶來的好處", 但我想問的是"為什麼發言需要先具備資格?" 我不懂經濟理論, 我就不能評論經濟問題嗎? 我不懂核工, 我就不能質疑核安嗎? 另外, 這也與"舉證資格"相扣, 我從福島事件推論同屬地震帶的台灣沒有能力處理, 也經不起核災, 要求贊成的人舉證可以續建核四, 提高核能發電比例的理由; 贊成的人從"發生核災的機率遠小於飛機失事的機率, 你也沒禁止搭飛機"的論點要求反對的人舉證改變現狀的理由, 雙方各執一詞, 這又該如何解決呢?

       在"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中", 討論為什麼要報復? 報復是實現正義最佳的做法嗎? 懲罰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是為了讓受害者好過一點? 但受害者的傷害要怎麼量化成受罰的單位? 另一種理論是藉由懲罰過去犯罪人來嚇阻未來可能犯罪的人, 這樣說起來, 是否能因為犯罪率上升, 先隨便找幾個人來"殺雞儆猴"一下? 你會說不對, 應該僅限於有犯罪的人呀. 我們同意懲罰應僅限於犯罪的人, 那為了嚇阻犯罪, 只要犯罪就處以極刑可以嗎? 這樣還是不行, 如果搶劫與強盜殺人同罪, 會逼人以後只要強盜, 就乾脆殺人滅口好了. 反正有沒有殺人, 罪則都一樣, 把目擊證人殺了, 還可以增加無法舉證的機會. 談到罪則, 自然就會面對"究竟該不該有死刑"的問題,  有的人從"決定犯罪是否屬實, 要處以何種刑罰是人判斷的, 只要是人為判斷, 就有可能出錯, 而人死卻不能復生"的角度來反對死刑, 有的人從"不能只考慮活著的人的權利, 也要考慮死去的人. 死去的人何其無辜, 而唯一能夠與他的生命相提並論的罰則也只有對等的剝奪加害人的生命一途"的角度來贊成死刑, 如果再從這篇一開始的出發點:"以眼還眼"是為了補償受害者, 唯有讓加害者也得到相同的痛苦"來贊成施行死刑, 也同樣可以反問:"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究竟讓原本的受害者補償了什麼?"來反對死刑. 哈哈, 快形成無窮迴圈了.

      自從科學興起以後, 很多人相信如果我們把大自然的原理都用科學方法找出來, 那麼我們就可以理解過去, 預測未來. 就像書裡面提到的"決定論":世界上每個時間點上呈現的狀態, 都被上一個時間點的世界狀態給決定. 在一個純然理性的社會裡, 人也會像機器上的齒輪一樣, 成為可以預測的東西. 於是我們禁不住懷疑, 眼前看似開放的選項, 我們憑著"自由意志"所做的決定, 會不會早就註定, 不論重來幾次, 我們只會選特定一個. 人類既想要證明自己擁有智性, 能夠遵從邏輯, 做出理性判斷, 但又不服氣自己像是早就被程式設定好的機器人, 沒有自由意志. 這也正是存在主義的起源. 以前擁有宗教的時候, 上帝給我們生存的意義, 當啟蒙運動之後, 我們拋棄宗教, 擁抱科學, 我們得自己證明自我的存在, 找到生活的價值.

      哲學無法讓人變得更有道德, 或是擁有正確適當的價值觀, 而是教導人質疑自己倚賴的權威, 擁有更全面的思考. 很多問題作者都只起了一個頭, 接下去的思考是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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